各系(院、部)全体老师:
学生是学习的主体,教师评学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性工作。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,了解学生学习状况,促进学风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学院定于每学期末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师评学活动。现就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工作
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督导处负责,各系(院、部)组织实施。
二、评学对象
学院各年级各专业教学班级。
三、时间安排
测评时间: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至第十八周周四(2019年1月3日)前。
四、教师评学的办法及程序
(一)根据学院制定的《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表》,任课教师主要从文明素养、学习成绩、出勤情况、课堂气氛、课堂纪律、作业情况、教室环境七个方面对所教班级学生情况做出总体评价。总分为100分,综合得分90~100分为优秀,75~89 分为良好,60~74 分为中等,60分以下为较差。
(二)教学督导处向各系(院、部)发放《教师评学表》电子版,教师从所属系(院、部)领取后即可进行测评。任课教师要对任课班级进行逐一评价。系(院、部)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掌握组织形式,既可集中评学,也可让教师分散进行。
(三)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指标进行打分。
(四)各系(院、部)将收齐的评学表进行汇总, 并把教师评学汇总表(见附件2)电子版于2019年1月3日前提交至教学督导处。评学原始记录由各系(院、部)保存。
(五)教学督导处将最终汇总分析的结果反馈至各系(院)并上报院领导。
五、教师评学的基本要求
(一)本学期承担并完成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(包括外聘教师)均参加评学活动,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教学常规工作。各系(院、部)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教师漏评,漏评教师必须补评。
(二)各系(院、部)评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熟悉教师评学表中所列各项指标,明确目的和意义,统一思想认识,严肃认真地做好评学工作,努力做到评价结果真实可信。
(三)教学督导处将汇总结果反馈至各系(院、部)后,各系(院、部)要建立教师评学档案,并对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,找出原因解决问题,促进学风建设和科学的管理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附件:1.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表
2.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
教学督导处
2018年12月25日